而据纪委调查,从1988年到2008年12月,白玉岭涉嫌收受70余人次贿赂共169万元,其受贿对象主要包括:特警支队内部人事调整的有关人员,招聘的协警,宾馆、酒店等娱乐服务业老板,涉赌、涉黄人员,涉嫌经营假药的不法药商,承建特警支队办公楼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等等。
2008年5月份,白玉岭对几名中队长说,支队准备晋升一批副大队长,让他们每人拿4万元,他帮他们到亳州市公安局里疏通关系,之后,每名中队长给白玉岭送去5万元,但直到案发,也没有解决他们的职级。
白玉岭最主要的受贿对象是涉案人员家属。多年来,白玉岭办理的赌博、卖淫、打假等案件涉及近万人,卷宗6000多件。这些案件中,无一件转为刑事案件,涉案人员家属只要通过关系送礼给白玉岭,然后交了罚款,涉案人员就会获得自由,还有很多案件因此没有入卷。
上梁不正下梁歪。亳州市特(巡)警支队主要参与办案的第五大队大队长朱运龙、五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鹏举等人也涉嫌受贿、参与释放各种涉案人员。
例如,2008年7月,刘鹏举协助朱运龙查处西关鸽子厂赌博案,共抓获38名涉案人员,多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,关进看守所。涉案人员家属纷纷通过公安内部的熟人等各种关系找到刘、朱、白等人分别行贿,最后,所有涉案人员都通过行贿和交纳“保证金”,获得“取保候审”。
纪委还查明,1988年以来,白玉岭在办理赌博、嫖娼等案件中,采取截留、侵吞等手段贪污案件罚款和赌资,贪污13万多元、15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。
主要参与办案的第五大队大队长朱运龙、五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鹏举等人也涉嫌贪污。
仍以鸽子厂涉赌案件为例,该案共缴获赌资30多万元,白、朱、刘三人在白玉岭办公室里,每人私分2000元,刘、朱二人借直接办案的便利,私藏了3万元赌资,由二人私分。
纪委调查发现,白玉岭还涉嫌强奸少女、嫖宿妓女、毁灭证据等罪行。